如題。
什麼是好老師?我最近常常反思這個問題。
什麼是「好學生」?按照世俗意義的標準來說,應該是那種主動、用功、勤奮、好學、悟性好的人。若老師有這樣的學生,教課過程都會順利很多。他們一點就透,舉一反三,你可以放心地給他們佈置作業,因為你知道他們會自覺地在家練習,下週肯定比這週更有進步。
這樣看著學生越彈越好,做老師心裡也很欣慰。但我也不禁好奇:進步顯著,是因為有一個「好學生」,還是一名「好老師」呢?在這份進步裡,作為老師的功勞佔得多少?很多人也會說是兩者都有吧,我也認同,但有時會感覺有學生付出的努力比自己用心教的努力更多。畢竟「師父領進門,修行在個人」,最終能走多遠還是要靠學生努力的程度。若是如此,那似乎能「遇」到一名「好學生」,也是可遇不可求的事。
但真的完全努力用功又有靈氣、完全不偷懶的百分百「好學生」應該活在名人傳記裡。更常見的是擁有不同程度、不同範圍的「好」——畢竟學生在不同時期狀態不一樣,而且也會有成長和轉變的空間。有的學生雖領悟得慢,但「好」在態度認真、勤來上課,也可以逐漸進步;有的學生太忙,有時沒空練琴,但「好」在有音樂基礎,練琴時會更有效率地練習;有的學生手指比較僵硬,但「好」在每週練琴規律,就可制定系統化的練習方式讓手指軟化靈活。作為老師,就應該「挖」長而「扶」短——挖掘並賞識學生的長處、扶整糾正他們的短處。做得好的部分,要讚揚要鼓勵,要讓他們做得更好;做得不好的地方,要指出要糾正,要鞭策改過來。我覺得這也是「好老師」應該做的。
所以我也是盡量按照這個標準來教。但最近我逐漸發現,這個方法面對有些學生似乎行不通。有的學生來學的目的不同,我之前也提過,有的來上課就是圖個樂,來調節一下、放鬆一下。我鼓勵他,他很開心,但也不會有所行動;我批評他,他也無動於衷,照樣我行我素。叫他向東他就向西,叫他多來上課結果幾個月才來一次,叫他勤練琴也不練,而且吃著碗裡看鍋裡,像猴子掰玉米,這個還沒練好就想看下一個。雖然我明白來者目的不同,但在怎麼樣還是要有一個標準。縱使不是準備考級/表演或走專業的路,但也起碼要有最低標準。彈得不成形,怎能往下學?若真的繼續學下去,我覺得是自己身為老師在糊弄、沒把好關,是我的失職——這不是「好老師」的行為。
但我最近又在想,是不是我太過刻板生硬,沒有完全設身處地去考慮?是不是我沒有應材施教、沒有足夠的耐心和鼓勵?是不是我嚐到教學進度快的甜頭,而下意識用同樣的標準要求不同的學生?有些學生只需要六分精力就能學得很好,而有些學生需要八分或十分精力才能勉強跟上。那面對不同的學生,我同樣只付出六分精力,那是否也是我的失職?
今天晚上有古琴課,我向老師請教,問他有沒有遇到此類學生?
「當然有」,他笑道。「他想學不同的曲,我就讓他學下去。」
「那豈不是不太好?他學了一圈豈不是什麼都沒學到?」
「有些人就是喜歡走馬看花。他們喜歡自助餐,這邊夾一點,那邊夾一點,你要跟他談飲食理念、談營養均衡,他是不在乎的。他就喜歡學一點就過、學一點就過。」
「哦……」我默然。
「但是你必須跟他說清楚,說你這種走馬觀花的態度後果是這樣這樣的,學得不會很深入。」
我點點頭,若有所思。
「再說,他們可能現在學不進去,但總歸有個印象。等他們退休了,說不定又重拾起來了呢。」
「哦,就比如十年、二十年後,他們突然又想學,這時好歹有個印象,或許再練琴會變得更用功。」
「對呀!」
我覺得很有道理,或許有時我太急於要在此時此刻立竿見影,什麼事都要有個解決方式、要有成果、要立刻悟到。但有些事情不能拔苗助長。我自認為是對方的音樂花園裡的花匠,但實際上我只不過是搬運一顆花粉的蜜蜂。數萬只蜜蜂、蝴蝶、螞蟻克盡職守,花匠才會在對的時間到來。
「而且,你教多了就會發現,世界那麼大,有好多不同的可能。」老師又道:「好比你覺得世界是綠色的,你遇到同感的人,就會很開心,觀點都相同。但你若遇到一個世界是紅色的人,就會覺得不可思議——世界怎麼能是紅色的呢?但可能世界真的是紅色的,只是我們沒辦法看到紅色的世界罷了。」
我豁然開朗。因為從小學音樂,所以我對音樂還是比較認真的,但在其他地方也有不認真、沒那麼積極的時候。若別人僅看我不好的地方就由此斷定我就是個不認真的人,我肯定不會樂意。同樣,有些學生在我的課堂上不太積極,但他們可能在工作上、在家庭裡,在其他興趣愛好上非常優秀。我又怎能僅因為他們在我每週45分鐘的課堂上的表現,在心底給他們的人格判刑呢?
有時感覺做老師是一種「業力輪報」,是在「贖罪」。贖什麼罪?贖小時後不好好練琴之罪。就算我還算乖巧、肯用功,但也有偷懶、調皮、不練琴,惹老師生氣的時候(包括我現在學古琴有時也沒練夠哦哈哈哈哈哈)。所以有時候想過來也有點心虛啦。自己要求學生做這麼多,但我也有自己的黑歷史。若過於「嚴於律人」,豈不是有些虛偽?
古琴老師也提到另一個很好的觀點,就是:「有的學生不會練琴。他們不懂得練好一門樂器需要付出多少。」這讓我想起自己剛升入中學時期初次嘗試室內樂,有機會與其他樂器合奏。與小學古箏團比較簡單的曲子不同,中學的曲子難度更大,需要自己獨自花時間練習,隨後一起彩排。但我當初以為,老師會在室內樂排練時間手把手教我們如何彈奏。結果大家都準備充足,就我一個人彈得磕磕巴巴。後來,我從中學要自己先練習,才不會耽誤大家的時間,彩排也會更有效率。又想到自己中四時初次嘗試作曲、使用作曲軟件。有一段寫了很多快速的十六分音符,軟件系統自己把每個小節拉開,方便看清楚,所以每一頁其實只有三四個小節。這種記譜其實閱讀性很差,會給彈奏者增添額外翻頁的麻煩。但我那時完全被作曲搞得焦頭爛額,哪還有精力去想小節線的問題?(而且說實話,我對記譜方面的考量一無所知)老師點評時就提出了這個問題,然後他對全班說了一句話 我至今都記得很清楚。他說:「要不是我知道她的性格(指的是我),我看到這樣的記譜第一個反應就是 “sloppy” (馬虎)。」雖然有前提,但我當時(甚至現在)還是很受傷,甚至是很委屈的。不過我也從此開始更加留意記譜的事情,並學到要從演奏者的角度反思。
沒有人生下來什麼都會,都是要後天學習的。有些學習經歷是愉悅歡快的,有些是令人傷心、羞愧的;有些人從小就經歷過了,有些人長大後才略微觸及;有些人能舉一反三,同一種學習態度在不同領域都有所施展,而有些人在某些領域大放異彩,卻在其他起點踟躕不前。那我既然被予以教學重任,那就更應該耐心,設身處地換位思考,設置不同要求和程度標準來教學生。同時,我自己也需要調整心態,不能太過刻板地硬是要求大家都要達到一樣的程度。最重要的是,我必須發下心中的自我,心中那種「音樂在我心中很重要,那也必須在你們心中同等重要」的心態。
所以,對於這個學生,我覺得再次調整心態,放低對他的要求(幾乎沒有要求),順著他的喜好來。既然他喜歡彈流行曲,那就多以曲子方式教,不要給他枯燥的練習曲。既然她來這裡只是為了圖個樂,那我就不要過多地斥責他,而是讓他有個快樂的上課體驗,多鼓勵表揚他(其實我一直很鼓勵他,不會吝嗇於表揚,唉)。這樣下來,他在沒那麼多壓力的環境裡,隨著自己的喜好彈彈琴,樂呵樂呵,說不定這樣會從而激勵他更用功。就算現在沒有顯著效果,若能在他心底播下一個音樂的種,我感覺自己也無憾了。而且,我覺得這樣的調整方式不意味著我就是一名「差老師」。因為這只是我為這名學生,根據他的情況做出的調整,但若他有一點表示願意更認真地學琴,那我也會調整對他的要求的。
(為了保護文章人物的隱私,我通篇使用「他」。)